典故 | 潢污可荐 |
释义 | 潢污可荐 huánɡ wū kě jiàn 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之毛,繁蕴藻之菜,筐筥锜釜之器,潢污行潦之水,可荐于鬼神,可羞于王公。”孔颖达疏:“畜水谓之潢,水不流谓之污。”意谓只要诚信,即使潢污中的水也可以用来祭祀鬼神。后因以“潢污可荐”谓祭祀要心诚,不在祭品贵贱。明李东阳《与潘南屏纳征启》:“讵云筐篚之多仪,少效潢污之可荐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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