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邵伯温《闻见前录》卷六载:宋王祐事太祖为知制诰,太祖遣使魏州,许以使还为相。及还而未果,祐笑谓亲宾曰:“某不做,儿子二郎必做。”二郎,其仲子旦,后果为真宗相。后因以为子侄为相的典故。宋刘克庄《水龙吟》词:“小儿破贼,二郎作相,有何奇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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