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故 | 莲社 |
释义 | 莲社 lián shè 《莲社高贤传·慧远法师》载:“晋代庐山东林寺高僧慧远与僧慧永、慧持、道生、昙顺、僧叡、昙恒、道昺、昙诜、道敬、佛邪舍、佛跋陀罗十二人及名儒刘遗民、张诠、周续之、张野、宗炳、雷次宗六人结社念佛,时称十八贤。因寺内有莲池,故所结之社称莲社。此为佛教净土宗最初的结社,影响广远。后因用“莲社”为僧人或尊佛文士雅集活动的典故。唐戴叔伦《赴抚州对酬崔法曹夜雨滴空阶》诗之二:“高会枣树宅,清言莲社僧。”明何景明《怀叶时华》诗:“客皆莲社友,人是竹林贤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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