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故 | 陆贾分金 |
释义 | 陆贾分金 lù jiǎ fēn jīn 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载:孝惠帝时,吕太后用事,欲立诸吕为王。陆贾自度不能与争,乃病免家居,出所使越得橐中装卖千金,分给五子,每人二百金,令为生产。自己携带价值百金的宝剑和车马出游,并交待儿子:“与汝约:过汝,汝给吾人马酒食,极欲,十日而更。所死家,得宝剑车骑侍从者。”后因以“陆贾分金”谓休官后平分家财予子孙以为生计。唐骆宾王《帝京篇》:“陆贾分金将燕喜,陈遵投辖正留宾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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